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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力挺住房租赁 已有开发商试水住宅持有租赁

发布时间:2015-03-12 09:46:17 作者: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 来源: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 浏览:4458

1月1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房源并向社会出租、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房源等重大措施。


这是住建部自2008年以来首次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布指导意见。对此,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认为:“这是房地产市场转型、转轨的重大信号。”这些措施不仅是完善房地产行业长效机制和优化我国住房结构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合理住房消费和降低新房库存的重大创新。


银河证券房地产分析师赵强也预计,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看到新建住宅的另类快速去化方式、住宅产品租售并举的新型盈利模式,看到连接起新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房地产投资银行的涌现,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深刻变革由此开启。


打破新房与存量房的市场分割


据悉,在制定这份意见的过程中住建部邀请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参与研讨。作为经纪公司代表的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独家透露了意见从初拟到确定的过程。


胡景晖说,意见的起草其实早在去年夏天就开始了,11月底已初步成文,但因为是对租赁市场的“第一文”,肩负着制度创新转折点的重要任务,所以住建部慎之又慎,住房与改革发展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法规司等多部门联合,在11月形成的版本基础上进行了多番商榷;部长陈政高也数次听取了各经纪公司代表和估价师意见,这才形成了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一版本。


“这毕竟还是转变的开端,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难以预计,要在未来的实践中摸索修正,现在无法具体限制和规定。”“这份意见的作用更多的是定调和吹风。”他总结称。


赵强认为,这份意见的意义在于打破了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土地、新房、二手房、租房四级市场相互封闭的局面。


已有开发商试水


意见的第二条第五项中,明确表示支持房企从单一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转变,鼓励它们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租赁。


对于这一点,开发商反应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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