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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小区须配800平米养老用房

发布时间:2015-03-10 13:35:57 作者: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 来源: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 浏览:4322


追访


“体贴”老人 《标准》要求浴盆旁安扶手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中,在很多细微的地方,都考虑到如何方便老人的日常生活。


紧急呼叫装置色彩要柔和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些老人平衡性差,如果没有扶手,如厕、洗浴都存在困难。”这位负责人说,针对老年人听力、视力和体力减弱的生理特点,新标准规定,卫生间地面应平整并应采用防滑材料,浴盆和便器旁应安装扶手,为坐姿洗浴设施预留条件。


同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内应做标识设计,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各项标识应色彩鲜明、图案清晰。“色彩要柔和、温暖,容易引起老年人注意与识别,从心理上营造了一种温馨和安全感。标识的字和图案都要比一般场所的大些,方便识别。”


限制电梯运行速度


《标准》的“体贴”还细化到了电梯,明确提出二层(含二层)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并能满足担架的出入要求。电梯运行速度不宜大于1米/秒,电梯门应采用缓慢关闭程序设定或加装感应装置,电梯内应设有安全扶手和监控及对讲系统。


电梯启停速度不应太快,否则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的老年人会产生不适感;放缓梯门关闭速度,是考虑老年人的行动缓慢,留更多时间让老年人出入电梯,避免因门扇突然关闭造成惊吓或夹伤。


规定老人生活空间大小


此外,据调查,现在实际老年人居住用房普遍偏小。由于老年人动作迟缓,准确度降低以及使用轮椅和方便护理的需要,特别是对文化层次越来越高的老年人,生活空间不宜太小。


为此,《标准》规定,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宜为每间4人至8人;失智老年人的每间休息室床位数不应大于2床,并宜进行分隔。《标准》还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位于建筑的低层或首层,不应设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以便于老年人日常使用和紧急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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