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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地产信号

发布时间:2014-03-19 14:24:17 作者: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 来源: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 浏览:1183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当下房地产走势的微妙节点,无论是房地产税与农地改革,还是新型城镇化与分类调控,报告中透露出的一个个信号都让房地产界相关人士看到更为明朗的局面:长效机制将逐步建立,这一过程将艰难而漫长。


对于房地产界来说,这一报告让一直弥漫在房地产市场上空的雾霾消散了不少。


“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整个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各种问题都纠缠在房地产身上。无论税收机制改革还是土地改革,都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改革将在这一届期内打下基础,“有些方面能够往前推进”。


信号一:启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报告原文: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本次两会对此进行了重申。

但本次所提的房地产税与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并非一物。根据业界的说法,房地产税应是一种全新的税种,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等与房地产有关的主要税种以及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立法必然会简化合并这些已有税种。


“我们调查统计,房地产相关税种目前大约11种,税收约占房价的13%~15%。”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在政协经济组讨论会上即建议,在限定房企利润上限的前提下,把环节税都去掉,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的所有税种,统一为一个控制房地产利润的累进递增式的增值税,这有助于降低房价。


“房地产税涉及好几个税种,作为房地产的税收体制,如何完善、调整和改革,比如土地的使用税和房产税要不要合在一起,要不要调整税率,要不要扩大税的范围,这些都要综合考虑。”顾云昌表示,房地产税问题比较多,这样的情况就要立法先行,“房地产税全国范围的推开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五年都不一定够。”


信号二:农地改革需慎重稳妥


报告原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大幕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时就已开启,“允许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彼时就已被外界期待。行至今日,农地改革的前行步伐实在说不上快,而这缓速慢行正符合上层对这一问题“慎重稳妥”的要求。


“中央提出的‘农地入市’是指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而当下流行的误读则认为所有的农村土地都可以入市、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国土部正在抓紧起草《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框架》,具体试点也在该方案中,由于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预计总体思路框架年内出台。


农地改革的难度是可以预料的,“有很多难点,比如农民进城后的利益保护问题,搞不好农民的土地就会流失,比如长期的财税体制即土地财政问题,短时间内改变不了”,顾云昌指出,土地改革的第一步是确权,这有一个过程,确权之后要联网,这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些都要逐步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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